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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学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2000多亩,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下设28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68个本科专业(方向)
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其中研究生100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基本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是由原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承担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职业技术教育、国际合作教育以及各类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全部职能,面向社会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始于1955年开办的函授教育,已为社会培养了近10万名本、专科毕业生,为基础教育培训了20多万名师资。严格的管理,高质量的教学,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现有成人教育在籍学生约12000人,自考在籍学生约11000人,网络教育在籍学生约42000人。
学院坚持“以规范保事业、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贡献论价值”的工作理念,以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学校的学科优势,广泛利用社会优质资源,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成人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非学历教育的新思路和新举措。深化改革,提升层次、强化特色,做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和谐发展,努力开创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教育品牌。努力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的高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优质服务。
二、培养目标
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各类中等学校的在职教师,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应用型专业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为提高师资水平,为社会广开就业渠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人才。其培养目标: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各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培养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达到同层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水平,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人才。
三、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考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2、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班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 其他条件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政策以及各省(区)成人招生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手续
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持下列证件和相关资料报名
(1)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国家规定的优录照顾考生,需持有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命题范围
1、 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均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考试中心颁布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高中起点升本、专科)》(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专科起点升本科)》(高等教育出版社)。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政治、英语为必考科目;此外文史类的需考大学语文,理工类的需考高等数学(一),经济管理类的需考高等数学(二)。
3、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只需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除考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外,理工类考生增加一门“物理、化学”综合试题,文科类考生增加一门“历史、地理”综合试题。
4、 以上各科试题卷面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4-25日(具体科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录取和报到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将在网上进行。学校不委
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录取工作。
2、在各省(区)招生机构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后,我校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到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专升本)进行复查,对与入学资格不符的考生,将根据规定予以清退。
5、各类学员报到时应按学校规定和通知要求缴纳学习费用(学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教学安排及有关说明
1、函授教育一般利用寒、暑假集中授课;业余教育一般利用双休日授课,同时学员自
己必须安排充裕的自学和作业时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华中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2、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类学生必须遵守我校的学生管理条例。对不遵守学生管理条例、不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本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如与各省(区)招生机构发布的招生规定有冲突之处,原则上按各省(区)招生机构的规定执行。七、招生专业、学制
1、在教育部批准的成人高校招生省份,将根据实际报考生源数适当调整计划。
2、各函授(教学)站点开设专业具体以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具体可
咨询当地函授(教学)站点。
专科 (二年半):
文史类
学前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法学、会计、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建筑工程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财务管理
理工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升本(二年半 ):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英语
法学类
法学
教育学类
教育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
经济管理类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工程管理、会计学、经济学
理工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